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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
作者:王宏 来源:中国论文联盟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1-22 11:06:17
  3 加强对外租机械、现场材料的管理

  机械、材料的使用成本是构成基本费用的两大相关内容,而外租机械的管理,是机械使用成本中的重点。加强各方面联系,建立广泛的信息 网络 ,得到租赁信息后,经我们整理分析并及时与承租单位联系磋商。基本形成租赁意向后,抽调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实际考察,全面了解承租单位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我方施工现场进行分析认证,认为可行再协商签订正式合同。杜绝租赁不合格及老化机械。强化合同管理,严密合同条款,避免合同纠纷。   施工机械的租赁形式,以对其的结算方式目前一般有按月租赁、以台班形式租赁、按完成的工程量租赁。这就要结合施工的主要特点具体对待,对于施工使用期长且使用频率频繁的机械宜采用月包的形式,这种方式租赁价格便宜,而且使用中不怕发生使用中被调走的情况。但这种方式风险较大,对市政工程开工后经常出现的因各种因素而产生的怠工乃至长期停工的情况,在施工前期要酌情考虑。对于施工成果利于量化的施工机械,宜用工程量结算,特别是土方施工的机械,对于挖掘机与自卸汽车,如用月包或台班的形式,不仅不能调动其工作的极积性,很可能会造成机械的怠工现象。对于使用期短、费用高的大型施工机械,宜采用台班的租赁方式,例如道路摊铺设备、大型吊装设备等。

  施工过程中,现场经营管理预算人员必须与施工技术人员,材料机械人员密切结合、互相了解,以经营管理为核心,以节约成本为目的。目前,施工 企业 在这方面往往存在欠缺,经营技术严重脱节。材料、机械各自为政,势必造成成本的大量流失及浪费。如:现场技术人员只顾施工,对于施工中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增减未能与业主及时办理变更委托手续,或手续模糊等,都给结算带来很多麻烦。对于分包队伍,现场技术签证过于草率,不熟悉定额内容,将造成人工费的流失;材料人员定货数量未能根据技术人员提供的图纸量略加损耗来控制,造成浪费,定货单价也未及时反映到经营部门,经营部门可能到了结算时都未能够调整预算价差或调差不合理、不全面。对于特殊材料价格严重超出概算的要有业主部门认可,否则,将为结算带来不便。机械部

  门在机械台班安排上,要考虑现场工作量情况合理组织实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工作。造价管理部门在承包商内部应处于造价管理的核心地位,其他各部门应与其密切配合,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工程变更、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生产计划安排等资料都应递交造价管理部门。然后由该部门的预算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定期进行核算,当发现预算用量等实际用量有较大出入时,应分析是预算原因还是施工管理的原因,并相应采取补救措施。当存在投标中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时,应结合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提出索赔方案。

  4 重视现场发生的索赔工作

  造价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善于抓住索赔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山西省内的市政施工行业中,施工单位非常不习惯利用索赔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经常在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很多可以索赔项目视而不见或不在平时索赔积累信息t而多在施工完成后坐下来一项项的编造。而往往造成结算项目的缺项或上报结算资料的虚假,导致干了却要不上,要上也要不全的情况。

  最常见的索赔有:延误工期索赔,变更索赔,赶工索赔,不可抗力索赔等。施工方不一定期望每一个索赔均获成功,但不应放弃任何一个索赔机会。同时要注意索赔的程序和日常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作为日后索赔工作的依据。

  工程索赔就是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根据合同文件向业主要求 经济 补偿或工期延长补偿的过程。索赔首先要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这就要求施工现场各层机构及有关人员应对合同基本条款,涵盖内容有较深入的了解,并增强全员的合同意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组织施工生产,切实维护合同赋予的权益。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其中费用索赔是重点。工期索赔只是要求业主对施工工期的合理顺延,这只能使施工单位工期得到补偿,但是,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只能通过费用索赔来实现。实际施工过程中,费用索赔主要有: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因甲供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等未能按期到达致使施工单位停窝工的,应向甲方进行停窝工损失补偿;②因变更设计等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变化等原因,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应向甲方索赔;③施工期间因施工材料、设备价格上涨,人工标准提高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造价提高的,应向甲方索赔等等;④除承包方原因外所发生的现场签证而产生的索赔。市政工程因其特有的施工困难、施工环境复杂等因素,而发各式各样的现场签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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