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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建筑工程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5 17:10:28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腐败行为仍然存在,与工程招投标相关的经济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业主招标行为有法不依,逃避监督的问题还严重。突出表现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度身定做和明招暗定等方面。有的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者分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有的只对部分工程,如主体结构进行招标,而装饰装修、环境工程等则直接发包;有的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违规变成邀请招标甚至不招标;有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与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掩人耳目,搞明招暗定;有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某些潜在投标人,对他们投标实行歧视性政策;有的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私下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搞阴阳合同。

  三、建议采取的对策及措施

  1、健全体制设计,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执法主体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世界上许多国家除了由统一的管理部门对招标程序进行审查之外,还指定一个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如美国、英国由审计部门核查招标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我国应成立一个统一、独立、权威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由多家单位和部门组成。这个机构直属国务院领导,由中央编办配备干部,行使独立的、综合的监管职能。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管,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

  2、增强法律意识,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不规范招投标行为各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依法招投标的思想,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招投标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特别是国有投资项目,要对招投标提高认识,依法办事,其次各方主体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序竞争。

  要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不规范招投标行为,主要纠正和查处以下十一种行为,一是擅自发包工程或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二是将公开招标变为邀请招标、甚至假招标或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行为;三是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四是无证或越级超范围承接工程任务的行为;五是出借、出租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行为;六是不按规定进入市场招标的行为;七是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行为;八是中介机构不独立公正地依法从事建筑活动、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标底和在招标中弄虚作假行为;九是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管理机构不依法行政,不严格执法的行为;十是招标监督机构和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非法干涉工程招投标行为;十一是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发包、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行为。

  3、改进评标标底价的确定方法,对技术标投标文件实行双向评审评标标底采用复合标底的方式,弱化标底的权数。为此,建议评标标底按下式确定。

  复合评标标底=(A+B1+B2+…+Bn)/(n+1)

  式中,A为审定的标底价,Bi为在审定标底±3%范围以内的投标单位的报价,i为不确定数。标底A所占的权重与各有效投标报价的权重一样,审定标底是一个不确定数,从而很难确定一个有效投标的范围。首次入围后,经济标也难以得高分,因为只有谁接近复合评标标底的低价才能得高分,为合理低价中标创造了条件。

  在技术标评标中除了对标书的纵向符合性评审,还应加强横向符合性评审。目前,初步符合性评审只注重纵向独立性评审,即对各投标文件技术符合性作独立的检查,审查各技术标标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有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称之为纵向评审。相对于评审过程中各技术标的相互检查比较,称之为横向符合性评审。通过横向评审可以找出围标行为,剔除不当竞争的单位进入下商务标评标。

  4、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和加强监督是防患于未然的一个有效措施。纪检和监察部门要对各招标中心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对于不进行招标、假招标或变应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的项目实行专项审查。纪检、监察人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过程,对招标程序是否合法、评标专家是否按规定在专家库中抽取、是否按规定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是否公正,以及有无其他人员在其中干预等进行监督。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有围标行为的招标工程进行揭发,对举报者加以保护和给予奖励。

  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惩处必须具有威慑力,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分包转包、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违反规定评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的经济惩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尤其对那些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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